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🚍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🛡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💾)都一一给出解(🦏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🕸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🌽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⬅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🔷)数据产品,支持(😲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📀)、医疗机构(🎞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🍅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🏽)投资规(😓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😒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⤴)支持创(🥀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🤜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🤯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🖍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🌧)围等(🌫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🎁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🐗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🕟)节。国家医保局(👴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🚚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🥧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🤚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🚐)时调整药品配(🗡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🙏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💃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💢)药目录内(🔝)药品(🏳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❔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🖱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👪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🔤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😬)是健全多层次(🚞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👶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🥀)边界,为(🦆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📉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🍈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🐭)现商(🚻)保创新药目录与(⛷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🐭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🍝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😀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🤶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🚸)计的(🥩)时候定位可(🏝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🥈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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