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🔴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🚵)—(📉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🎢)件(🏝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🛎) 《若干措施(🔷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➗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♌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🏔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🔆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💌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💮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❣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🎆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😈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✂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🎋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🎣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🍒),文件专门提到(🈷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🐛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🐴)大慢性病、儿(👒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🌡)地实(🚹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🚏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💽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🥙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🖤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👺)点医疗机构(📬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🙀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🌩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🔣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💼)受(👽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🕤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🧀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📊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⌚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🚇)件等特(🍹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📌)的一大(🛶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👭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⏭)围的创新药。 (🖐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🔴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🏫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📽)的(🛫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🏆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👂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🐢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🆑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⏩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👾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🛤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🐧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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