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😐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🏦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🧖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🛁)创(🗾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😾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👴)好(🗑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🍮)数据归集和分析(🏟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🍅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🐨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🌶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🌉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🤡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👑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👲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📝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⬅)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🏔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➗)重大专项,聚(🏃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🚛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💼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💶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😍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🥏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🚏)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🐕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🎑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🐁)药品和商保(👉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🙇)同(📓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🎲)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🚲)施》提出,定(🥙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⛺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👤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🎯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🦏)高、临(🥟)床价(✋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🔳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✂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🍟)系的第一(👭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😩)支付渠道。” (♋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🥡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🗨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😝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🚽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👤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🚭)同(🤐)的产品(🍹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🕠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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