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🧝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🐩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🥃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🛍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😺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♐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🍙),支持医药企业(🍉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🙈)研发(⭕)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🕥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🤺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🦌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👮)持(🍸)创新药的(😴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🌖)请获得国(🈳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😈)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🌖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♏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✏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🚩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🈹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👂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💼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🕙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📛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🤣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👰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🐸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💇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🥖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🤼)创(🎿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⬇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🔴)目(⛰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💝)是提出设立(⛴)“商业健康保(🛶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🌾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🍬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😡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🈷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🏢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🎅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🥦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💒)位可能不(👺)一样,这是(🎎)市(🥢)场行为(✝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📘)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