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🐊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🐥)干(🎃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🚉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✖)健康注(🌃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📺)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🛋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👑)配(🤛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🌦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🛏)面,文件提(🔧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🦓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🛅)保险公司(🚤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🈺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🌠)资,培育支持(🍇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😘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🚌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🏅)药、支付范围(🐐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🕳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🔹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🌳)进了医保目(👛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🛳)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😱)出(🌄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🐄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🕌)设立(👁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🚛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👻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🏰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🧦)目录内(🕟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📵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🕊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🍪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💎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🚀)立“商业健康保(♟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🥁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🆚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🚆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💏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👧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💭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😐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🚜),企业可以自主(🎩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🥙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🎿)医保局相关(🚜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🏰)场行为,市(🤝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😥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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