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🤩)展困境——“研(😣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❣)件都一一给出解(⛄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🎁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👫)数据产品(🤰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👠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🏩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🎒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🏝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🌭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🧙)本(〽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🙉)的创新(🐆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🎟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⏭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🦈)项,聚焦重大(🈚)传染病(👔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🌁)罕见病等重点领(🕸)域,推(🔍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🙀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👣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♈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🍍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🤘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➗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➰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🔦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🐅)本”的基础(🥊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🏸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🍕)商有关(🥨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🐇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🕥)”(以下(Ⓜ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🏞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🚎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🏏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💏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😺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🌤)医(🔴)保目录同(♐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🍗)布会现场(👩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💠)候定位可能不一(🅱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🎅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🤘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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