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🌴)量发展的若干措(🤜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🌠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🏪)药企发展困(⛷)境—(💂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❄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🌭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🧤)用药需求等数(🚦)据归集和分析(🏕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🚂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🔅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⛰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🐣)险公(🛅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🤽)等多(📋)种方式,为(👒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⛅)市(🔊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👋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🏰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😐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🆑)创新药研发方(♑)面(🏽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🥞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🛡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🚰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🕠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🆒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🎂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⏱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🏘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👛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⚫)商保创(🎲)新药目录内药(🏧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🕐)期调整优化基(🏼)本(👭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🔘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🎐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🚅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♉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🕚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👎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㊗)家医保局医(🙃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😶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🛤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🌦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🔥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🖤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📎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🛷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🦓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⛓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😜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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