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💫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⛸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🚍)信息(⏱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🧡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😌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🤾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🆕)扩大创新药投(🍺)资规(🆒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🌖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🚩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🏨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📠)耐心资本。 (🏧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📼)品(🔪)监管部门(🔄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🔗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🧝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🈴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🌈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🛃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🔜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🥕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🔅)点医(🚍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🗨)临时采购绿(🚇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📈)求和患者合理用(🎺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💪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🐘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😽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🐹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😘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🥙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🚷)出设立“商业(➕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🎣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🕤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🍛)医保(💼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🃏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⛱)付渠道。” 黄(🍴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🆘)现商保创新药(🌚)目(🚥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🤣),程序(💱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✒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🚢)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🌏)为不同的(😈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🏞)场行为,市场(📪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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