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📵)印发的《支(🏐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🏾)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💯)界关心的创(🐌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😖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🎩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🤣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✋)创新效(💙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📲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🔢)保(🤣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☝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🍚)予点(🥨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🦍)到组(🌳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🤣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🛋)传染(🔒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💇)、(📨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💓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🦈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🔢)保(🕞)目录,创新(🦆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🚷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👮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🍩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🔥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❕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📟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🤧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🌎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📫)共卫生(📧)事件等(🏺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🕕)药,可商有关(🐪)部门研究临时纳(🌤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🌈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➿)目(🍔)录)。重点纳(🧓)入创新程(➰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🦌)保保(😊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🚡)药服务管理司(🕟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👱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🈁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🐱)高(🙇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⬇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🕖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🚬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🏐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🏹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🐩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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