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🌾)企发展困境(🌾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🧒)件(🧑)都(👭)一一给出(🔔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😳)新(🐈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🏕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🚄)产品,支持医药(🔋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📛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🔊)线,提(🛢)升创新效率(🚻)。 (🌩)在资金方面,文(🐾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👜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🤕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😢)照药、支(♑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🔚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🌛)施(🔊)并完善多(🌘)部(🚌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🏡),即使(🚇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😱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🔀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🚊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😜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🔰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😾)内药(🛢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🔊)的限制)。 (🌠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🏁)录。在坚持(💍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😛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💲)新(📆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🕋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📰)设立“商业健(😵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📏)患者(😪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😆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🚫)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📥)宇(🐼)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🚉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🤼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🤙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🐎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🧢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🤒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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