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🍹)质量发(🍞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👅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🦔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🐸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👝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🌽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🚶)资金方面,文(🎾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🖍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🛢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🏠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🕠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⏲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🚐)可围绕药(🌿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👬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😚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🏒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🍉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🌈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👂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🐭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🔐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👆)和患者合(🥌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🗂)医疗(🚡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🔠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🐽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🚚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🍒)措施》提(🛅)出,定期调(🖕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📤)创新药纳入(❗)医保(📒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🕥)的一大亮(🥄)点是提出(🍤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🚡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🎠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🥔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📦)全(💴)多(🎛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🚴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🐋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🥕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🐝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💭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🚃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📓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📙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🥋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🕶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🥎)价(✔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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