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🖖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🐀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🏰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🐉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🥘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🍛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💆)发(🏯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🕍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🔞)创(😇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😿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🚪)模。鼓励商业(💣)健康保险公司通(🐶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🎌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🕯)给予点对点政策(🐁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⛰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❤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😬)围等开展交(📟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💷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🥐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🧟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🏖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🚠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💦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🗒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📴)药权益。 (⤴) 此外,不(👼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🍭)比等为由影响(😷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⛳)谈判药(🥉)品(📠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🚭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🐕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📓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💽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❓)础上,按(🎫)程序将符合条件(🚀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💻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🤝)值大(🐅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🎞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🍹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📪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😔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🈚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🔂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🐷)纳(🏯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🛏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📄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🤭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🎋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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