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😾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💝)药(🌶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⤵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🚃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⛺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🧠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🌇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🍅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😮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📸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🐇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🍛)金等(👂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🛸)申请医保部门给(😬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⏮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💻)准入涉及的主(😒)规(🍼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👧)在(📏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🍢)机构于药品目(🏖)录更(🏇)新公布后3个月(🛌)内召开药事会(🌶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🧐)品配备(🏇)或设立临(🐪)时采购绿色通道(🛹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🏣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🎫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♍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🐰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🏌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😁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🥊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🖨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🎛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🧜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🍰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🦓),“商保(🚓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🕔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🎙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📻)基本一(🌐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🔨)医保药品(🚃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📋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🐖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🙋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🕣)界(🐢)在(🗼)这(🦏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🔣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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