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🕶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🍚)发展的若干措施(㊗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📖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🌑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💒)体来看,文件提到(⚾)要依托(🚾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👩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🦅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🚚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🔲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🐡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🍲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🖌)获得国家药(💂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🛃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🍳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🙂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🐒)交流(🥠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🤰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🆘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😓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🧘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🚧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📴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🍷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⚫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🕵)或设立临(🍇)时采购绿色通道(👺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🤼)保目录内谈判(🔓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🐢)医(🍋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♉)需的创新药(🈳),可商(🗜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⛺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😹)大亮点是(🔵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🐾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🎫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🦊)创新药。 在发(🌏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🧞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🌏)全多(🥋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🎹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⛽)申报、同(🌼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🎉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🍍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❣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🔈),这是市场(🎐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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