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🐩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😲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👬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🏖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👒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🦀)需求等(🕧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🤑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👍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🛢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😭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🐾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🤣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🛸)予点对(🚋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😫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🚋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🎯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🙉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🎗)国家科(🦁)技重大(🔉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🖍)病、儿童用药(⏬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🚠)联动的支持机制(📏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🥡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❓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🥤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✖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😷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🦍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💷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🍨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🤖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🆒)共卫生(📔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🌝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☝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🥊)险创新(🧔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🖕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🦃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📱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🔝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🤵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🎽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✡)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🍏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💪)家医保局计(🔡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🌮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🕸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🍡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🛡)保局相关负责人(🚬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🎥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🔘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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