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🈚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✈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💛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🛒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🏃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🕵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🕊)方向(📡)、(🕝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🐰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📍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🎪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💭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🙋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🌶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🤖)提到组织(💨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🌝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🍊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🦆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🔠)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🏢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🆖)要及时调整药品(🎥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♈),保障临床诊疗(♎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🍷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♿)品(🕋)可不受“一品两(💂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🕎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🍴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🤯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😌),此次文件(🤽)中的一(🤧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🎈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🛌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🏳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💻)目录是健(👦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📥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🔬)基本(🚇)医保保障边(🔧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🗿)。” (💔) 黄心宇(💊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🖨)时申报、同步调(🎹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❣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⌛)现(📔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🧀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😧)计的(🍔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🈳)且(⏱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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