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✏)家医保局、国家(👻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😉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📙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🔯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🌩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🏾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🚝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🐔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💗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⏯)药品(♟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🕣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👧)传染病、高(🛫)发重大慢性病(👰)、儿童用药、(👾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🍼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🎢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❔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💗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💱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➿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🔉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🥙)创新药纳入医保(🈷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🐊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🦐)创新药,可商(🌪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🛬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💆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🆙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🕵)者获(🍥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🗂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😻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🕵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🔑)承受力(🍨)的(🦃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🗼)黄心宇进一步(🛋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💁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🐄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🐽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👄)创新药目录或同(🍸)时(🍄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🐣)品是推荐(㊗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🈺)负(🕶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🤴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🌨)为,市场的边界(🆓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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