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💂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🐨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😠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🐁)件都一一给(😸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🎓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🕣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💦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🕟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😋)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🏵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📣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🚡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😧)资(🏍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🅱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🛳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👹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🍓)主(🍗)规格、(🌉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➰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🐠)重大慢性病、儿(🥚)童用药、罕(🏉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📁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🐹)创新药积极(💽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⌚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🤵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🍈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👙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✍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🥩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🖕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🏄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📬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🖤)有(🈺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🏓) 另外,此次文(🔚)件(📩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🚠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🔭)益显著(🔤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☔)药服务管理(🤧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🤑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🤪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🔥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🥥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🕉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🧑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🥐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👩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⭐)样,这是(✍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🐃)商(🖋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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