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🍎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💾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⛅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🌀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🛏)确定研发方向(🤓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✂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🎆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🥚)新药研发提供稳(😢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🐇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😑)重大(🛃)专项(🕔),聚焦重大传(🎇)染病、高发重(🚃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🌐)动药物研发(🚛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👚)门联(🏑)动的支持机制(🌨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⬅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💨)院“进门(🏄)”环节。国(🥌)家(🔻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📍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🖨)动创新(🥒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🚑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✔)需求和(🐘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🍾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🐙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🆓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⛰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🚈))。 《若(😡)干措(♍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🎸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😍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🤙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🏭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⛽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🚓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♈)司长黄心(🌋)宇表示,“商(🌹)保创新(🧜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🚣)将(😝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🚤)步表示(😇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✉)纳入医保(⛹)药品目录、商(🚀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🎱),商保创(👵)新药(🐻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🤾)产(🍯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🈲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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