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📸)1日,国家医(🏋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🕙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🍹)。 《若(🤥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🌋)医保数据用(🔗)于创新(🖌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⛏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🗒)向、布局研(🛫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🥏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🎒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🛅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🏔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🗡)实施(🐺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📴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📼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🙀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🧞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🐔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😕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🚪)品配备或设立临(🏾)时采(🤧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🎷)量、药(🥘)占比(✋)等(🍩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❤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📵)干措施》提(🌗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🐶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🏳)重大公共(📳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💭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📳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〽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🗺)价值大、患(😲)者获益显著且(🏥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🐺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🥣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👓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🈹)付渠道(♓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🐮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🍦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🔹)保创新药目录中(👾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🚆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🦃)产品设计的(🐴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😈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😄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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