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🚁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🐭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〰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🎞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🔧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🛷)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💳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🈵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⚓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⛏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😜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📒)照药、支付(🔺)范(👿)围等开(🐒)展交流。 在统(🦄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😎)支持机(😔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🔬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❌)医院“进门”环(💸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🍹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🌛)设立临(🕑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🚘)障临床(🎚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⏯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🛏)录内(🥏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🕔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❔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🚛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👢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🌊)医保(♓)目(⏲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🛥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👬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📻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🤖)著且超出基(🏙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💖)药。 (🕝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🍽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📱)创(😟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⤵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😗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✋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🥂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🐜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😖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🎆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🏄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📫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📡)品设计的(🤔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🧀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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