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🕟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🤗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🍱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🔝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⬅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🍗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🛃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📒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📼)数据产品,支持(🐈)医(🚘)药(🚝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🕰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😂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😠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🌹),文件提出(🕛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🧝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🐯)。 此(🌤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💅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🎞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📍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🗾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🔀)需求(📑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😵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💢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🦏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🏚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🕎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⬛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❄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🚂)纳入医保支(📯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💏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🏎)新程(🐅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📝)本医(🅱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🧢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🚏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🦏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💋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😨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⚫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📘)值创新药提供新(🏘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💧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✒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🥀)录中的(🤔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🗣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🍣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🈲)的边界在这(📪)里,所以(👖)用的(🎰)是推荐(💓),而且价格应(🦅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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