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🖊)国家卫生健康(🏇)委印发的《支持(⛑)创(👧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🌭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✔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🦅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🌃)发需求的数据(📟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🔵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🦀)定研发方向、布(❗)局(♟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🛏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👰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📝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🐉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🍏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🔫)流。 (💬) 在统筹推动创(♋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🤧)技重大专项(🚊),聚焦(💖)重大传染(🕳)病、(🍵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🧘)并完善多部门联(🎪)动的(😺)支(🚍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🚽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🍜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👱)极进入医疗机(🔩)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😗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🧗)点医疗机构(🛎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⛅)开药事会(🍜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🛺)配备或设(🍻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⏬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🎚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🐑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🆙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🔹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🤛)外,此次文件(✏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🆗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😟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🌤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📽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🐸)供新(📃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🔘)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💠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🐳)者。” 中(🌠)新健康记者还(🏙)在发布会(📯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🔐)相(💤)关负责人表(🖍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