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🔱)健康委印发(🔛)的《支持(🏛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🦐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💊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🕐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👋)数据(😕)归集和分析,开(⛽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🌡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🧑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🚈) 在资金方面(🥢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🤮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👞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🐰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🕤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🤩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🌜)门”环(🍃)节。国家(🕌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😺)药(🎈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💆)机构(😔)于药品目(🖲)录(🔠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😉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🕍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🔄)合理用药权益(🎼)。 (😉)此(♎)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👓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☔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🈸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🌌)纳入医保(🍆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🔬)等特殊情况必(🕊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📜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🎙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🗒)全(🌬)多层(🎄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🔥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🈚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💌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🛸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🔫)步(💴)调整,程序(😜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♋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🚕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🏉)推荐进入(🕦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🌗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🗂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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