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🏠)、国家(🕷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🚫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🛹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🦃),对于业界关(✨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🌼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🕔),文件提到要依(🏵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🚚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📊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🎥)率。 在资(🤫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🌥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⏺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🙏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🕝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🔶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⛑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👮)给予点对(🦓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🔳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😄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🔗)发方面(🚵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🏁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😎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🏸)支持机制(🗺)。 此前(🕑),即(🎈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🛺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📜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🐗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🔗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📴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🌓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🔃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🎺)符合(🐛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😩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🔰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🥤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🆘)药服(㊗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👓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🔷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😷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🈶)入商保,并不是(📓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🤥)局相关(👜)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🥝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🏫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😤)是(🐖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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