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🚾)局、国家卫生健(🦏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🔝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🗑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🦇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👬)疾(🔕)病谱(🥙)、临床用药需求(😛)等数据归集(🍑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🎓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🔶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👝)管线(🖤),提升创新效率(🌩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😶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🍿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🎑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👜)新药(🧘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🔞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🖌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🕜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🌦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🥠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🎅)保(🚊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㊗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🤡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🦊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🐑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♍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🏺)创新药目录内药(🅾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🍿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🗳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🌗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🧝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🥛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✂)商有关部门研究(💚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🖖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👐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👤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💒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🥙)步。该目录将明(🦌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🤾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🅿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🐿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🌡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👬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🚵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👥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💢)是推荐,而(🧜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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