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🚍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🧔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💫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🤹)要依托全国统一(✏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🗻)和分析,开(📭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🌠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🔽)向、布局研(🌪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🚲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🎪)新药投资规(🔗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💽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🏫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🥋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😰)药品目录准入(📝)涉(🐵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🐪)等开展交流(🥜)。 (✅)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🥡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🎉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🚺)地实施并完(🌭)善多部(🍴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🔅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🏝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Ⓜ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🕷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🚂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🛵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✉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🌆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🌀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🙎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😹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🗜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😋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🎗)用药保障体(🕵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🚂)基本医保(💢)承受力的高价值(📫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📌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🍟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💬)药(🏳)品(🤘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🏔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♋)荐进入(♈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♿)局相关负责(🐄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⚪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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