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⛵)生(🎎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⛷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🏨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🌐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🍑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⬇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🖌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🛃)品目录准(🕗)入涉及的主(❄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🚸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👧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🌝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🤽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🤓)“进(🗃)门”环节。国(❄)家医保局医保(🥨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🕕)入(⛪)医疗机构。 (🛷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🧟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👛)医(🐌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🈶)内(🈷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🛣)制(即同(🎰)一通(🤺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⛔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😊)符合条件的(📇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🧞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🤷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🏐)大亮(❇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📉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😰)点纳入创新(⏹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🏒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🐯)的创新(🦕)药。 在发(➡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🈲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🍦)承(🍊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🌀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🚊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🏗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😌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⚽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🛶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🌽)产品(🍭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😃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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