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⏸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💚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🈚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🕰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🏪)定研发方向(🌖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😋)业健康(🥘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〰)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🌦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🎋)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👪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😆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🎀)、儿童用(👆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🖖)制。 (⚾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🎉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👬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🔐)会(🛐),根(🆔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🚺)录数量、药(🧘)占(🚿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😸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㊗)一通用名药(🥖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👄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🐑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🕸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🏡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🎸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➕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🦐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㊗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⚓)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🌩)报纳入医保药(👠)品目(🕣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💂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🎰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🙁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🍃)相(🛒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🌌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🥪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🧢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🕜)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