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😬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👧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🍌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😽)管线(🚗),提(🔒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⤵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💠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😌)投资基金等多种(⛪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🌘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🚎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🔺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🎟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🦗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🏘)机制(🚁)。 (🏩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♿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🍭)保中(🛥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🐽)机构于药(🙃)品目录更新公(🎽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📅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🌠)采(🏖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🚋)者(🎟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⏩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👱)。医保(⏭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🐡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⚾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🤚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🎰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🎹)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📔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🥉)创新(🗳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🈷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🌰)医保局医药服务(🚱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🛳)保障边(🐺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🤭)提供新支付(🏦)渠道(🍌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🐽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🚙)同(⏸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📪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💰)药目录或同(🈹)时申(🕞)报(🍋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🎺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🥎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🚇)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🌠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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