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🦃)1日,国家医保局(🚔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🤳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🚃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🐟)医(🚧)药企业、科研院(🌾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⌚)业健康保险公司(🏊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👯)方(👩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🤨)创(🚄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👭)件提(😾)出,上市申请(🛸)获得国家药品(🥛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🙂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😼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🈁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👕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🌐)技(😅)重大专项,聚(✈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🗣)完善多(🏗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😫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⏯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✏)药(🍵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🕘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😒)影(⚪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🀄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🍸)优化基本医保(🎑)药品(👿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🏰)基本”的(🧢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🧚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🗒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🔋)度高、(♑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😂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🍳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😫)多层次用药(😏)保障体系的第(🏗)一步(🌖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🤠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🔬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😐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👳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🐕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🦗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🕤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