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🕷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🥖)健康委印发(🎾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📶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🌪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🍶)困境—(🚓)—(💷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🚰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🌁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😎)线,提(🈹)升创新效率。 (🧟) 在资金方面,文(😜)件提出,鼓(🧢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🔩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🍘)心资本。 (🈂)另外,文(🕹)件(🔟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🙊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🌵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🕜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🔏)施并(🚄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🏳) 此前,即使(👢)进了医保目录,创(⚽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➕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🔄)点医疗(💫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💸)采购绿色通(🏇)道,保障临(🌘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🥣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🤮)保目录内(😌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🤾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🌬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🌺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🦑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🧘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🏴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😉)称商保创新药目(📮)录)。重(🎟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🌶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🤱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👿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♑) 黄(📍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🏧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🥛)推荐进(👣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✉)负责人表示(📁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🕡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🤥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🏈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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