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💇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🎣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🔽)“研(🔙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🌛)统一的(🐗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🏻)谱、临床用(🐸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🏔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🧚)医疗机构等(🏇)合(🛁)理确定研发方(🍕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📤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🈴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🤓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✊)部(💒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🔥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🥇)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💴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🚪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🍰)任务落地实施(🕔)并完善多部门(🐣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👾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🛩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🎞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💯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👯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🦖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👄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🍭)占比等为由影响(🌦)创新药配备使用(🐓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📟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💟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💄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🖤) (🥦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🏄)点纳入创新(🔱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💊)理司司长黄(🏒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🎀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🥟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💑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♓)时申(👢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😾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🤽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⚫)的产品设计的(🎼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🍰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🙇)该也是(🍡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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