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🔲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📫)干措施(🎙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🧑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📚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🤑)《若干措施》首(👊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🕟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📣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🌐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🈂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🤢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💢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🗃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🙎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🎒)科技(💾)重(🎎)大(🐍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🐆)病(👳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🤳)、(🤙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🍿)门联动的支持机(🍍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🍢)节。国(🎗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🐶)布会上强(🤔)调,首要任务是(🐫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🔀)3个月内召(📫)开药事(🧦)会,根据(🏼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🔳)由影响创新药配(⚽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🍋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🔚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🚭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🕉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🤽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😧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👟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🔂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🐔)药保障体系(💉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🧀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🔯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👈)与医保(🤺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🚀)致,企业可以(🎒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🌆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📍)药目录中的药(🗑)品(🦋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🧛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📀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🚻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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