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🔎)若干(🚝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👓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👥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🎌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📼)《若干(🗣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📰)医(🔎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🌳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🦗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🤧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🚔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🆘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👞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⏱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✨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🐁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🛃)重大专项(🦄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🤐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🔕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💏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🏓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🎊)需求和患者合理(❎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⏱)目录数量、药占(🎊)比(🕑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📶)目录内(⏳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🐆)(即(♎)同一通用名药品(😸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🧔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😣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📖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👵)立“商业健(📂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🥡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😆)、患者(🌿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🐔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🍊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🏉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⛩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🌕)报纳入(🎅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🐿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🌝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✈)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💯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🥩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🔟)位可(💲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🔌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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