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🛋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🎀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💻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🔄)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🌽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🚂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🎗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🐰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🚍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🤙)理(🥥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🥌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🍴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✒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🍸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🕜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♌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🤔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📩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🍵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🌋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🏺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😂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🕠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🍊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🏀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🍊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👙)化(👃)基本医保药(🎃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🚘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🍸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🧛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💈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🌑)本医保(🏿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💋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🍊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😩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🍤)边界,为(💢)超出基本(💦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🎃)调整,程序基本一(⛱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🚅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🧑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🥟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📱)“强制(🍥)”。国(🥜)家医保局相(🐻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👬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🚆)是市场行为(📳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🕡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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