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🕐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👁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🌼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💳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🎢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📆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🍅)息平台(🕍),做好疾病谱(🛎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🎸)适配创(🚕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🆒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🏴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🍘)模。鼓励商业(🅰)健康保险公(🐤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✉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🏑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🔻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🕸)与企(🔑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➗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✉)动的支持机(👞)制。 (🎻)此(🥔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🦑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🔕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🥖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🍕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🏯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🤜)求和患者合理(⚡)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😕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😀)为由影响创新药(😐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⛽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😲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🏚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🗝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👒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🚠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⏪)付(🦀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🧝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🐿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💻)创新药(👖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🔝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🛤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🔡)两者(🛳)。” (🎈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👃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🐐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📲)边界在(🌒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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