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🍺)、(😢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👇)干(🖨)措施》)对(🤞)外发布(🍨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⛲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🧦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🥜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🕧)医保信息(🏰)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🐚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🔙)提出(🤝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🌎)商业健康保险(🚍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🤼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❤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㊗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🥟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😆) 此前(🎽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🌑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🚢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👧)是推动(🔼)创新药积极进(👺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🧓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🐣)临时采购绿色通(⛎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⚾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🎾)个(🦑)规(🕠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🤰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📤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🔨)范(📱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🔩)外(🤷),此次文(😄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🗻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🤟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🔓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🎄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⛹)司长(💉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🌟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🔷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🐑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✅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😪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⌚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🤒)健康记者(📚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⏰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✂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📬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🙃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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