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🐙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🧐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🍚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♋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😏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🛰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㊙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🎅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🌓)发方向(🧛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🐲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💔)研发提供(🦌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🌹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🧒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🌆)的创新药,企(❄)业(🥦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🍱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🤖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🥧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🚉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❓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🐠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🦃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🐪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🈵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🦌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🍖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🛳)录数(🥠)量、药占比等(🛶)为由影(🎅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🔴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📭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🎞)限制(⛄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🗞)基本(🌲)”的基础上,按(😶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🦀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🎯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🔟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📄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🏋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♒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🏘)本医(🧞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👱) 黄心宇进一(🙍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🚟)同(💞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📦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🎐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🚺)为不同的产品设(⏳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🙍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🌿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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