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🕵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⛅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😢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🍂)于业界关心(😘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🚿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🆎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👽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🚒)谱、临(⏩)床(🔊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💖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🚷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🎗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📟)市(⏰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🎪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🤣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🍹)织实施创新药物(💀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🚑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🔭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⛰)发相关任务落(🙂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🌎)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😑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📉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🏻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🥏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✍)药事(🤲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⏯),不得(🌸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👳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📸)的限制(🙎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👿)品(➖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🥥)需的创(🛫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📑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🥊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🤬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🦕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🌭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🍢)渠道(🗞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😴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☕)康记者还在发(⛱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🏃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🅾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🎑)市场行为,市(🍘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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