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🐺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💾)创新药企发展困(♟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🛏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💄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⬜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⏹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🆓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🎒)定研发方(🐇)向(👛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🌁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🎛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🍓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📰)保险公司通(🌡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🌊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👟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⛅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🖊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💢)织实施创新(👐)药(😋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🔲)性病、(🍃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✏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💝)药也常卡在医院(🍏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😒)更新公布(🙄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🏅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🥋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😏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🤕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🔋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🥢)可不(👕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🏅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🔥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📲)目(🗯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🐺)临(🤧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👘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🎩)亮点是(🎱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🛵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🍓)大、患(✊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🗼)目录是健全多(👪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🅱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🍓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💜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🍟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📁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🌫)保创新(😡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💴),“因为不同(🐥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➿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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