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⏫)家医保(🗣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🎦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📻)的若干措施(😸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🚪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🗺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🃏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🗾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🐺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💿)方(🔈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🍷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👯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⚡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🥩)组(🔰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😎)专项,聚焦重(🛃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😲)医院“进(🚣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🌎)1日在政策(🚶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🌰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🦅)进入医疗机(🧚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🐄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👱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📶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🔕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🎨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📜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🏈)规格的(🔇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🐚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🍩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🐾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📙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🔌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🗒)新程度高、临(🕒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🤫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🥎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📼)的第一步。该目(😽)录将明(🚶)确基本医保保障(🔆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👸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🔶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🔖)主(🉐)申报(🌞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🦐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🍲)中新健康(💞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🍽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🔕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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