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🚬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🐷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🈁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🌒)都一一给出(🐫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🤖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🤫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🗃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🐐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🚵),提(🐮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🧑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🏫),为(🦇)创新药研发提供(🏗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🏞)育支持创新(📩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🐸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🐦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💯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💉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👴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🐸)技(👮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🧐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🐾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⚓)机制。 此前,即(🤚)使进了医保目录(⏺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🍋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🌤)积极进入医(🌭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⛱)保定(🍗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🏆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🚺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😡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🐓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🔏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🤜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♍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🛣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📧)会现场,国家(👞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🕒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🧗)医保承受力的(👶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❣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💌)实现商保创(🥄)新药目录与医(🥋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🆒)医保药品(🖨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🐅) (❣)中新健康记者还(😋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🤹),而且价格(🏋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