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🎢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🌊)外发布。中新健(🔢)康注意到(🙏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🍒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👢)提出“支(😺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🎂)体(🍜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👐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😎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🤱)研发(🏚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🔷)持医药企业(🛡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🚕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🥐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🚋)范围(🌿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♍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🈵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😪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❗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🍈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🤱)在政(🌍)策解读发布会(📻)上(😔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🌭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🦊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🔸)或设立临时(💠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🏮)患者合理用药权(💈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🌾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🙁)品(🏞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🌊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🕡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🏔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🦒)下(🍔)称商保(🌲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🚦)度高、(💔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✔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☝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🔥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🔦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♊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🎙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🎍)可以自主申报(🎼)纳入医保药品目(🙈)录、商保创新(❤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🥃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💾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🐥)价格(🐰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