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💈)委印发的《支(🎸)持创(🍙)新药高质量(💅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🗨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📄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🎃)出“支持医保数(📪)据用于创新药(⏭)研发(⌚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📣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🤑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🐑)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🌠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⛸),支持医药企业(🚿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🔘)投资规模(🦁)。鼓(🤬)励商业健康保险(💖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🌶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🌳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😡)的创新药(🤕),企业可同步申(🎦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❄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✒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🏾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🛂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🥡)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🤟)发布会上强调(💭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🍽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🕍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😾),保(🛴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🚌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📁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🌑)一通用名(🍺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☝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🏀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🗄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💡)的一大亮点(🏡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🌋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📁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🎥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📶)医药服(🦆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🅿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🕙)。该目录将明确(📊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🌧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😯)局计(🚳)划实现商保创(🈚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🕥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🍌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🍎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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