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🚄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👥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🛵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🎫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🌁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🥗)件(♍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⏺)医保数据(😎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🗺)创新药研发需(🏭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🦌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🚻),提升创新(🎆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🕦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🛑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🏊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🥢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📌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🦗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🎯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🤩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😰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😄)于药品目(🔎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🦃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🛤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🧢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💔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🏍)药品目录(🍋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⌛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🚺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🐞)卫生事(➡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🍳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📑)径。 (🐞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🃏)一大亮点是(🚷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🐃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💖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💌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🍑)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😔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🤘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😻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🛴)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🍬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🕹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📇)。” (🎬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🔩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🗝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👕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🌹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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