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🌔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🐗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🚃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💨)药研发(🛀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🔏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💊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✴)药企业、科研院(🙌)所、医疗机构(🍀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🙇)商业(🎢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🎃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🕸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📠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👺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📮)范围等(🌮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🚭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🐒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🕙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💳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📩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🍘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🎦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🤟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😰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🤝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😣),保障(🐪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🚹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🎦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💈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👜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🤟)优(🔟)化基(📲)本医保药品(🥚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📻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🐐)径。 (🏛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🌜)点纳入创(🔑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🏛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🛣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🆚)录是健全(🙌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🏜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👋)受(👒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📍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👼)商(🛠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🛄)布会现场(🎥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🚢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🤼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😨)也是(📋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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