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💢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🔊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📶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🍕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🌊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📆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🐙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🌳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🗃)效率。 (⏲) 在资金方面,文(🔂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🛄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🎗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🦔)心资本。 (🐯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🍿)理的创新(🙂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♒),推动(📮)药物研发相关(🗂)任务落(🗼)地(🦇)实施并完善(🗣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🍄)。 此前,即使(🔀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⏬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🅿)保局(🔫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🗂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🍱),鼓(🧙)励医(🥌)保(🆗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♏),根据需要及(🛌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😪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👺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📼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👽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👸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🎧)药纳入医保(🎤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👒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🚕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🥡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🥛)局医药(🕴)服务管理司司(⏪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🏤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🍕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🐮)录、商保(🦗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😠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🥁)位可能不(🍩)一样,这是市(📏)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🐳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🐭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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