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🍉)康委印发的(🍯)《支(🥚)持创新药高质(🤚)量发展(🔯)的若干措(🙋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🥁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🤱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💢)研发(🤾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🕑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🥈)药投资规模。鼓(⛳)励商业健康(🍅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🍒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🤠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👉),上市申(🔦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📄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㊗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🛠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👒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💈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😟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🎺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🎼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🤠),创新药也常卡(👚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🙃)心副主任王国栋(👹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🦔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🏪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😇)和患者合理用药(🤩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🧐)比等为由影响创(⏪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🔶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🎈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🌝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🚜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🌸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🎆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🚕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📃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🤩)心(🥍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🧠)次用药保(😬)障体(🤸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🔼)录将明确基本(🍥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🍎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🧗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⚾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💗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☕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📙)新健(🥘)康记者还在(📽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🔀)医(👇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😆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🗂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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