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💣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⏱)措施》(以下简(👢)称(🎹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🌸)—(👄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🚋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👻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🐌)措施(🛶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⛱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🚌)企业、(🔥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🎲)方(🥊)向、布(😋)局研发管线(⏫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⛴)模。鼓(🎚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🔡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🐻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🍝)药品监管部门(🤱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⏩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⛸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👲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🦎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🦌)医院“进门”环(🎗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✉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🏮)保(🍋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🏧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✋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🤮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🅿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💴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🅾)》提出,定期(😎)调整优化基本医(👟)保(👑)药品目(🈯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🗑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🙉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🔓)件中的一大亮(🥩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💈)、患者获(⭕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🦄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🕡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👧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🎂)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😿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🧑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👺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♈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🕥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⛎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